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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7-27來源:狗子還好嗎瀏覽數:421次
權國家有權依法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進行司法管轄。主權國家有權基于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對本國境外與本國具有真實充分聯系的特定網絡行為,以及與之相關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數據和信息等行使必要且合理的屬人管轄權、屬地管轄權和保護性管轄權等。
近日,中國代表團在”聯合國信息安全問題開放式工作組“正式提交了《中方關于網絡主權立場(China's Views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Sovereignty in Cyberspace》,該立場文件吸收了武漢大學、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上海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全球戰略智庫、清華大學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聯合起草的《網絡主權:理論與實踐》的主要研究成果,清晰、全面地反映了中國對網絡主權的立場與主張,是我國網絡法律與政策的重要指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許可《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覆蓋國與國交往各個領域,也適用于網絡空間。實踐中,各國都將國家主權延伸適用于網絡空間。國際社會應堅持以人類共同福祉為根本,秉持網絡主權理念,平等協商、求同存異、積極實踐。一、網絡主權的涵義
(一)網絡主權的權利維度
網絡主權是一國基于國家主權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所享有的對內最高權和對外獨立權。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權利:1.獨立權主權國家有權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治理模式和公共政策,不受任何外來干涉。2.平等權按照《聯合國憲章》的主權平等原則,主權國家有權平等參與網絡空間國際治理,共同制定國際規則。3.管轄權立法規制權。主權國家為保障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權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制定法律法規。行政管理權。主權國家有權依法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加以管理。司法管轄權。主權國家有權依法對本國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進行司法管轄。主權國家有權基于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對本國境外與本國具有真實充分聯系的特定網絡行為,以及與之相關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數據和信息等行使必要且合理的屬人管轄權、屬地管轄權和保護性管轄權等。為順利實施此類管轄權,主權國家可以本著克制、禮讓和對等的精神,尋求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協助。4.防衛權主權國家有權開展本國的網絡安全能力建設,并有權在《聯合國憲章》框架下采取合法合理措施,維護本國在網絡空間的正當權益不受外來侵犯。
(二)網絡主權的義務維度
無論在物理世界還是網絡空間,主權都意味著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各國在網絡空間的互聯互通和相互依存,更要求各國在享有網絡主權所衍生權利的同時,應遵守國際法一般原則和基本規則,切實履行國際法所規定的相關義務。第一,不侵犯他國。各國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另一國網絡基礎設施,或入侵另一國管轄范圍內的網絡系統,不得實施網絡監控、竊密或破壞活動。第二,不干涉他國內政。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在網絡空間享有的生存、安全與發展的權利;不得支持縱容分裂勢力通過網絡危害他國領土完整、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第三,審慎預防義務。各國不得蓄意允許其領土,或在政府控制下的領土或網絡設施、網絡數據和信息,被用于實施損害他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網絡活動。第四,保障義務。各國有義務保障其管轄范圍內相關網絡主體的合法權益,也有義務在保障網絡空間秩序、安全和發展的同時,促進網絡空間開放與自由。
(三)網絡主權的國際法屬性
網絡主權是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和規則。如果一國未經許可侵犯他國基于國家主權對其境內的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及相關網絡數據和信息等享有的對內最高權和對外獨立權,包括未經許可入侵他國領土或管轄范圍內的網絡系統,或對有關網絡基礎設施造成損害或破壞,或未經許可損害一國在網絡空間的排他性主權權利,都違反了主權原則,構成國際不法行為。一項網絡行動可能同時違反主權原則、不干涉內政原則以及禁止使用武力原則,需要在有關具體場景中進行個案分析。
二、行使網絡主權的基本原則
(一)平等原則
《聯合國憲章》提出的主權平等原則,是各國行使網絡主權時應遵循的首要原則。主權國家無論大小、強弱、貧富,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有權平等參與國際網絡事務,也有權受到他國的平等對待,更有義務平等對待他國。
(二)公正原則各國應堅持網絡空間的公平正義,推動互聯網治理體系向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使其反映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意愿和利益,尤其是要維護好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各國不應濫用自身在網絡領域的設施、技術、系統、數據優勢地位,對他國行使網絡主權進行干涉,或推行網絡霸權、網絡孤立等不公正行為。
(三)合作原則
網絡空間具有全球性,任何國家都難以僅憑一己之力實現對網絡空間的有效治理。基于《聯合國憲章》所提倡的“善意合作”原則,各國應尊重他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堅持多邊參與、多方參與,打造多領域、多層次、全方位的治理體系,致力于維護網絡空間的安全與發展。(四)和平原則網絡空間互聯互通,各國利益深度交融。各國應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與原則,和平利用網絡,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各國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從事破壞和平的行動,防止網絡空間軍備競賽,預防并打擊網絡犯罪與網絡恐怖主義,維護網絡空間的和平與安全。
(五)法治原則
各國應推進網絡空間國際治理法治化,共同維護國際法的權威性,反對雙重標準。各國應完善國內立法,依法行使網絡主權,保護本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利,并尊重他國網絡主權,遵守國際規則和國際法原則,不得利用網絡干涉他國內政,不得從事、縱容或支持損害他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網絡活動。
三、網絡主權的主要體現可以將網絡空間劃分為物理層、邏輯層、應用層和社會層,國家主權在各分層中均有所體現。
(一)在物理層的體現。包括:國家對于其境內的物理基礎設施和基礎電信服務可行使管轄權,并有權為維護基礎設施安全而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國家有權參與國際網絡基礎設施的管理和國際合作。
(二)在邏輯層的體現。包括:國家可以在不違反其承擔的國際法義務的前提下,在維護互聯網兼容性的同時,獨立地制定或采用相關的技術法規或標準。
(三)在應用層的體現。包括:國家對應用軟件的開發和運營依法管理,保護合法網絡數據與信息,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的網絡數據與信息不被竊取或破壞;國家依法對境內網絡信息傳播實施保護、管理與指導,限制侵犯合法權利或損害公共秩序的信息傳播;國家遏制境外組織在本國境內捏造、歪曲事實,散播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的網絡信息內容;國家參與數據跨境流動、信息治理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四)在社會層的體現。包括:國家自主管理本國境內網絡用戶和互聯網平臺的行為,培育與網絡發展相適應的社會環境;維護本國獨立自主的互聯網治理體制,平等參與完善互聯網治理模式的國際合作;有權平等參與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建設。尊重網絡主權,是在網絡空間尊重《聯合國憲章》所確立宗旨與原則的表現,是維護網絡空間和平、安全與穩定的基礎與前提。同時網絡主權的行使應當遵循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規則,尊重網絡空間“互聯、互通、互動”的特性,防止互聯網“碎片化”。各國不應以行使網絡主權為名,將網絡安全問題政治化,違反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和市場化原則,干擾正常網絡基礎設施及服務領域項目合作等;不應憑借自身技術、經濟與政治的優勢,不公平分配或封鎖重要網絡資源,危害全球供應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