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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06來源:怪你過分美麗瀏覽數:313次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暫行規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歷時8個月終落地、明確數據資源適用于現行會計準則。
1)2022年12月1日,財政部起草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請組織征求意見;歷經8個月,該征求意見稿轉為正式稿,將自2024年1月1日開始施行。2)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數據資源會計處理適用準則、列示和披露要求、附則,明確企業數據資源適用于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不改變現行準則的會計確認計量要求。
2、自用型為無形資產、交易型為存貨、資產負債表或擴張。
1)根據《暫行規定》,存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項目下均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反應數據資源的賬面價值或者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金額。2)數據資源包括外購、自行開發、其他方式取得三類。對于無形資產,報告期需對賬面原值、累計攤銷、減值準備、賬面價值等拆分披露。對于存貨,報告期需對賬面原值、存貨跌價準備、賬面價值等拆分披露。
3、“強制披露加自愿披露”并舉、采用“未來適用法”。
1)除了將數據資源作為無形資產及存貨等資產項目入表外,企業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愿披露數據資源的應用場景或業務模式、原始數據的類型規模等、加工維護和安全保護情況、產品的應用情況等。2)同時,企業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執行本規定,本規定施行前已經費用化計入損益的數據資源相關支出不再調整。
4、入表意味著數據完成了從自然資源到經濟資產的跨越
作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第一生產要素,數據有望成為政企報表及財政等收入的重要支撐。后續數據要素確權、定價、交易流通、收益分配、試點等進展有望陸續推出。
專家解讀
【政策發布】
財政部今日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去年發布的《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參加了征求意見稿的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年初由財政部、會計司主導,上海數交所參加;在數據交易生態中,交易的規則體系,數據資源轉變成數據資產試行的會計準則;
第二階段,針對上海5家國有企業,上汽、浦發銀行、東方集團等進行調研,發現各自數字化進展不同,金融行業較快,比如浦發銀行內部,對數據資源使用和外部資源采購,都已經形成規模,對數據平臺的建設,已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據體系;傳統的無形資產,需要具備三個條件,有預期帶來收益,可辨識性,成本可計量;
對應到數據資源,一是要形成產品,二是產品標準化,三是產品能夠在市場中形成流通和交易,這樣才能形成無形資產;未來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從會計準則的角度來改變;二是要形成立法;三是要實現場景落地;目前看,只有金融、互聯網場景才有所使用;頭部銀行已經實現數據架構,零售、對公、普惠業務都實現在線化,在線業務對數據需求非常大,需要采購數據;實際的轉化過程不會很快。
【運營商】
運營商個人數據較多,企業數據較少;運營商的數據本質上是個人擁有,由個人授權給運營商管理;此前,運營商對數據的很多應用,被監管部門認為是不合規;比如電信在315上被拉出來報道;如果運營商對數據的權屬能夠得到法律確認,具備加工使用、運營的權利,價值量就非常大;運營商掌握數據的標簽能夠有上萬個,真正能實現應用的也有200-300個;未來業務場景兩大類,一是營銷、二是風控;從技術和市場來說,目前沖在最前面的是聯通,在風控體系、基于ABS的數據應用等,都有很多成熟案例;移動的數據也非常成熟,移動剛剛把基于風控的數據,形成148個標簽,在我們平臺進行掛牌,對接金融機構的應用場景;基于ABS的數據,在政府場景已經使用,尤其是疫情期間;中國移動領導稱,未來三年數據整個盤子要做到100億;運營商數據在未來3-5年會有很大的爆發;從資產表現上會是比較大的利好。
【數據資產定價】
數字資產的定價依據:一是覆蓋度,二是形成的數據產品的數據質量,三是更新頻率。以運營商為例,從市占率看是631的比例,移動最大,其次電信,然后聯通;數據三種估值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目前市場上價格的形成比較復雜,并沒有完全按照價值體系落地;比如互聯網數據的競爭是比較充分的,價格中會體現稀缺性,不一定是成本法或收入法,與商品的屬性相關;數據價值的可計量,需要形成標準產品,上海數交所已經構建體系;先由專門律所進行合規評估,并形成合規報告;交易所基于評估報告,在平臺上進行登記和標準化對接;最終頒發一個交易憑證,在應用場景端,基于交易憑證,進行資產化的入表;接下來會大力發展供方和需方的數商體系,在更多場景落地。
【其他】
數據權屬確認:深改組622會議,將數據確權分為持有權,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目前也受到專家的挑戰,據說已經在zf體系內部傳達,但還沒有看到最終的文件;數據交易所和數據交易中心的區別:數據交易所是在原來數據交易中心上形成的,股東結構發生很大變化;原來數據交易中心只是市場化主體,純粹以盈利為目標;目前數據交易所是準公共機構,要執行公共職能,將上級的指導意見執行落地。【企業數據資源會計處理到底是啥?】1.暫行規定出臺意圖:1)政府端,加強對企業數據資源管理,完善數字治理,2)企業端:數據資源價值準確計量,投入可以在報表中體現,3)投資:提供數據相關企業財務價值的報表層面參考依據。
2.對企業影響:1)報表表觀改善:原來準則大部分計入期間費用,會影響當期損益,現在可以計入資產,改善資產負債率,減少投入期對利潤的影響,改善利潤率。2)經營方面:此前投入可能擔心對報表影響,政策發布后可以按計劃投入開發相關數據資源。
3.數據采集、存儲、加工是最受益環節:原來這幾個方向都會造成當期利潤的減少,現在無論是計入無形資產還是存貨,都計入了資產負債表,不會影響當期的利潤。
1、政府推出暫行規定的意圖?
經濟建設會議中提出了目標,全國代表大會提出了要求,首先是貫徹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其次是數據行業的發展有了一定的成果,要推進創新研究,服務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建設。
1.政府的角度,制定數據資源相關規定,意味著對數據資源細化了核算和披露,可以合理反映數據要素價值,加強數據資源的管理,為政府監管部門完善數字治理提供基礎,宏觀調控有了一定的抓手。
2.對企業,這個行業的很多企業幾年前已經投入在從事了,對數據的有效獲取,到企業實現價值,都受到了會計準則的限制,解決了之前有大量資金投入,但是無法準確計量核算的問題,解決了數據資產的計量問題,突出企業價值和核心競爭力。數據資產有計量,就有了價值,那么投入就可以在報表中體現。
3.對投資,以前數字行業的財務核算,都是找不到參照依據的,投資者看不到參考信息,看不出數據價值,所以投資者有更多的參考信息,為投資者決策提供了有利的幫助,尤其在數據底層收集上,當前的資產都在財務報表以外,投資者無法衡量價值。
2、以前和會計相關的數據資源核算中會有哪些問題?
以前數據資源沒有明確的會計核算規定,都是依靠財務人員的理解來核算。目前大部分都是進入企業的費用,有些進入了待攤費用,但是尤其在上市公司審計中,條件很苛刻,而且原來的投入都計入了費用,對財報的影響很大,按照原有的政策,數據的投入和形成的收益嚴重不匹配。
3、企業內部使用的數據資源應確認為無形資產,會產生哪些影響?
原來的準則里沒有資產的概念,很大的一部分都計入了期間費用,會影響企業當期損益,會影響利潤表,利潤會被侵蝕掉。支出由損益變成資產類,可以計入資產,也會改善資產負債率,所以一方面是減少投入期對利潤的影響,改善利潤率,一方面改善資產負債率。
舉例:
假設一家企業做數據收集的,最終形成數據庫。投入100萬用于收集數據,按之前的準則首先會進入期間費用,假設發生在10月,那么10月本期的營業利潤會減少100萬。現在按暫行規定,假設100萬形成了數據庫,未來可以用于企業對所有需求方提供數據,那么現在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不影響本期的利潤表,本期的利潤表影響為0,但是無形資產未來有使用期限,假設5年攤銷,會影響未來5年每年減少利潤20萬。
所以在讀新準則形成的報表時,哪些是用于數據收集的,可以單獨來看。
4、我們內部對數據資源使用確認無形資產如何定價?
參考無形資產,如果是自己開發獲得的,分為研究和開發階段,只有開發過程中的費用以及達到可使用狀態之間形成的費用才能計入無形資產,所以未來成本構成,可能和市場價值之間可能還是有差異,這和其他無形資產一樣的。
5、文件中提到,企業合法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但由于不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資產確認條件而未確認為資產的數據資源,如果不符合資產或存貨,要怎么辦?
目前暫行規定里沒有明確。相信后續正式文件會明確,或者使用指南或者細則里會有。
6、把目前的準則作為未來適用法實行,什么叫未來適用法?
未來適用法是將變更后的會計政策應用于變更日及以后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也就是在新準則公布之日,對以前的累積事項不適用,對以前不做追溯調整。
7、數據要素市場化方面還有什么要解決的問題?
目前只規定了兩種情況的數據資源核算,內部使用和對外交易的。有幾種情況還要解決:
1.內部使用的資源,只提及了符合無形資產的情況,不符合的如何處理?他提及了涵蓋超越無形資產范圍的數據資源,但是下面沒有去明確。
2.對外交易的數據資源,對不符合相關定義和確認條件的數據資源,企業要根據準則確定收入,也沒有詳細的解讀,根據收入和成本的配比原則,成本計量怎么明確?形成數據價值的資源,在未形成資產的時候如何核算?如果數據資源初始投入階段數據無效了,或者投入失敗,是計入期間費用還是成本呢?都沒有提及。
3.如果數據資源剛開始處理,沒有明確用途是對內還是對外,我們又該如何處理呢?如果同時對內和對外呢?如果一開始對外后來變成對內呢?這些也沒有明確
4.如果實行了,政策公布了以后知道如何做,企業在政策正式規定出臺之前形成的資產如何處理?
對于已經有數據資源的企業,但是沒有政策依據來進行處理,在過渡期,是一個利好。
8、例如領英有4億數據用戶,微軟收購的時候有很高的溢價,主要就是有海量的數據資產,包括國內的互聯網公司也有很多C端數據,也有很多的數據資產,我們在會計上如何處理?
要明確,1.數據所有權在哪里?是否是互聯網公司獲得?如果是他所有,很有可能是一項資產,2.資產的計價問題,比如是對單一客戶還是很多客戶,是否一次性服務,還是會持續性的,來判斷未來的價值,如何計量要看這幾個條件。
如何計量成本和取得方式有關,如果是自行開發的,和無形資產一樣,開發之后達到預定狀態以后都可以計入成本,如果是對外購買的,和交易相關的都要計入成本。
9、如果一些公司有地方政府的運營權,這種權利,包括后面的數據產品,在新政策里如何體現?
確認為資產是有可能的,有一些附加條件。目前只規定了持有的目的(自用還是對外交易),沒有規定取得方式,這個規定更多是方向性指導,后續能否確認為資產要看具體政策,類比無形資產的規定,是有可能的,政府免費給的也可能計入資產。
要注意數據資產是一項資產,一定要滿足準則中關于資產的定義,要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所以即使免費獲得,也有可能算資產,如果企業用從政府獲得的數據做開發衍生,形成自己的產品,是比較關鍵的一步,自我加工形成了有價值的數據資源,可能進入無形資產的范疇。
以前受限于無形資產的規定,范圍相對窄,主要是一些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資產,專利權、商標權等等,有一個比較窄的范圍,所以有這個規定之后,有計入的機會。
10、所以新政推出之后,是否企業會多出一大塊無形資產?
既有的無形資產如何計入還沒有明確。
11、數據確權是會計準則實施的前提?是不是一定要有政策出來才能施行的可能?
是的。
12、對現實當中企業的發展會有什么影響?經營上會有哪些改變?
原有的會計對無形資產的核算,都在費用、待攤等等,通過會計科目的變更,對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改善,可以降低企業的杠桿率,增加了資產,減少了利潤,對企業的財務表現改善很顯著。
對數據相關的企業來說,之前有些企業擔心對當期的損益表的影響,現在相關的費用計入資產,有些數據研發企業,就可以按照規劃推動相關工作了,企業按計劃投入的時候,投資者也可以看到階段性價值的體現,所以對數據行業的企業來說,效果很顯著。
13、數據采集、數據存儲、數據加工、數據交易、數據安全等等,這次會計準則主要是針對哪幾個環節?那幾個環節最受益?
全流程都會受益。數據采集、存儲等角度來講,他是有效資源的形成過程,這和無形資產形成的過程很匹配,數據安全是對持有和開發過程提供保護,也可以歸屬到資產中,數據交易是變現的環節,尤其是數據資源形成的前兩個環節,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14、為什么這幾個方向是最受益的?
原來這幾個方向都會造成當期利潤的減少,現在無論是計入無形資產還是存貨,都計入了資產負債表,不會影響當期的利潤。
15、暫行規定是偏向細節的一次推進,后續國家在數據要素市場化方面是否會有更積極的推進?
從規劃、場所、交易產品,我們在一步步推進產業的發展,現在已經看到了上層的方向和決心,這也是既定計劃的決心,有了交易的市場,有數據商品,未來商品也會越來越豐富,數據資源、數據資產在未來的經濟貢獻中比重也會增加。從政策配套、交易市場建立等等來看,未來數據市場化會更完善,很大可能會快速推進。
16、海外也是這么處理的嗎?
數據資源這項資產,原來國內和國際更多是傾向披露,不是計量,數據資產原來成本計量都沒有有效的方法。
17、國家電網等都央企擁有海量的數據,他們會如何面對準則的改變?
1.準則前已有的數據資產如何處理有待規定進一步明確。2.未來準則明確后的數據資源適用新的準則。
18、也就是新準則頒布之后產生的數據資源,可以按照新準則實施?
對,未來適用法。
19、如果我的數據資源投入100萬成本,但是數據資源價值可能有200萬,那有沒有可能我計入科目的時候寫成200萬,從而使提高當期利潤?
不會。資產在現有計價方式下,一般按成本計價。價值200萬是按照市場價值或者公允價值判斷的。實際上沒進入公平交易市場的時候一般按成本價計入,進入交易市場交易才會按公允價值或者市場價值判斷。
如果企業是免費獲得數據資源如何計價沒有規定,但是參照無形資產的規定,可能存在評估的過程來確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