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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8-18來源:天使的翅膀瀏覽數:400次
“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申報主體為近5年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范的制造企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等,不接受聯合體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方向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等,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
8月11日,工信部辦公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其中,“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的試點示范首次被提出,目的是為樹立一批數字化轉型領域行業領航標桿,充分發揮價值引領、輻射帶動作用,為國內企業開展轉型實踐明確路徑。
工信部開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
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
日前,工信部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2)196號),開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將圍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聚焦“數字領航”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為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注入新動能。其中,“聚焦‘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為2022年首次提出,擇優選取獲得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范的制造企業,聚焦數字化轉型、建設技術基礎、開展業務迭代,打造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準,遴選先進企業,落實領航任務,開拓國內制造業企業標準化數字化轉型路徑。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
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部機關有關司局:為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深度融合,加快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按照《關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聚焦“數字領航”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為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注入新動能(詳見附件1)。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申報主體為近5年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范的制造企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等,不接受聯合體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方向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等,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
(二)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且需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中央企業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部機關相關司局推薦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占上述推薦名額,各推薦主體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各自上述推薦項目數量的1/3。推薦項目須按優先級順序進行排列。
(三)申報條件。對于已列入前期同類試點示范的項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項目不可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實質性合作的項目。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準備申報材料,填寫申報書(詳見附件2、3、4),經推薦單位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后,提交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
(二)評審。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擬支持的試點示范項目名單。
(三)公示。對擬支持的試點示范項目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四)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試點示范期2年。
四、進度安排
(一)2022年8月31日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部機關相關司局提交推薦的申報項目。
(二)2022年9月16日前,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2022年9月30日前,確定試點示范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2022年12月31日前,開展試點示范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舉辦總結大會,持續深化行業應用,推動經驗交流,營造產業發展良好生態。